2008年6月24日早晨7点20分许,探机小学学生周X横过马路时,被一骑电动自行车的妇女撞伤,肇事者趁早晨车辆、行人较少之际迅速逃离现场,当她骑出100多米后即被交警一大队民警查扣。
当日早晨7点10分,交警一大队民警正准备执行警卫任务。副大队长王国庆带中队长冀云昆、民警白炜等人在胜利中路一线沿路布警,当他们开车行驶到原硫酸厂门前附近时,发现一名小女孩儿脸上流着血站在马路中间哭泣,一辆公交车停在他的面前不敢通行。王国庆副队长马上过去了解情况,当时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快速行驶,他预感到此人可能就是肇事者,于是,立即用对讲机通知正在前面执勤的民警郭清杰查扣该车。一位30来岁的女同志下车后承认自己“碰了小女孩一下”,民警当场将此人及电动自行车扣留。因为当时小女孩的面部正在流血,民警立即通知事故急救人员将受伤的小女孩儿送往医院进行救治。事故民警付英胜迅速赶到了现场,并将肇事者带到一大队进一步调查。通过了解得知,小女孩儿是探机小学一年级一班的学生,被撞时正准备去上学,其父亲对民警及时救治自己的女儿再三深表感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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