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
项 目
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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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机动车抵押登记/注销抵押登记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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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方式
主动公开
不公开理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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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类别
行政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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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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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依据
(一)《 机动车登记规定》;(二)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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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对象及范围
(一)全社会;(二)某某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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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(一) 申请抵押登记,应当填写《机动车抵押/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》,持下列证明、凭证,由机动车所有人(抵押人)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: 1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; 2、机动车登记证书; 3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。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,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。 (二) 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,应当登记下列内容: 1、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、身份证明名称、身份证明号码、住所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; 2、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; 3、抵押登记的日期。 (三) 申请注销抵押的,应当填写《机动车抵押/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》,持下列证明、凭证,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: 1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; 2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。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,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。 (四) 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、注销抵押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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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手续
1、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车主《居民身份证》或《居民户口簿》原件、复印件、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2、填写《机动车抵押登记/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》,所有人为个人的由车主本人在申请表上机动车所有人签章栏中签名,所有人为单位的应当在申请表上机动车所有人签章栏中加盖公章、并填写代理人信息;
3、机动车登记证书;
4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;
5、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车辆还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(解除抵押通知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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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1、车辆业务大厅填写抵押登记/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;
2、车辆业务大厅登记审核窗口审核资料,受理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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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受理之日起1工作日内办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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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情况
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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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(表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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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时间
上午8:30-11:30,下午1:30-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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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机动车业务科:0313-86882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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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
车管所办公室:0313-8688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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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邮编
张家口市纬三路交警支队车管所 邮编:075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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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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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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状态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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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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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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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时限
常年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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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范围
全社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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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程序
经支队审核后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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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部门
车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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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索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