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2008年9月1日起,我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中小学、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。按照公安部、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总体部署,支队有关部门、各大队科学安排,合理调配警力,加大查处力度,有效遏制了“黑校车”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。
这次整治活动重点是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,校车超速、超员、酒后驾驶、无牌无证、假牌假证以及达到报废标准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重点整治路段放在学校周边道路和校车运行路线上,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列入重点整治时段。
各交警大队按照支队的统一部署,结合辖区各学校实际,由主管领导带队,带领宣教民警深入到中小学和幼儿园,对在校教师和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,在校园开设交通安全课堂,会同学校联合召开家长座谈会,向家长发放《公开信》,教育和劝告学生家长不雇佣无营运资质的“黑校车”接送学生。
为统一校车标识,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,各大队普遍同辖区重点中小学和幼儿园签定了责任状,并建立健全校车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检验制度。责任状明确规定:禁止使用没有校车统一标志标识、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、报废车辆、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。各大队通过新闻媒体大造声势,广泛宣传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工作重点,明令禁止“黑校车”和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搭载学生;对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,对校车逐车登记,建立台帐,完善了驾驶人档案和车辆信息;对准驾车型未满3年驾驶经历、且年内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和记满12分的校车驾驶人一律叫停。
整治活动期间,各大队十分重视对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,同城管部门联合治理乱停乱放车辆、沿街商贩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,并完善了学校门前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设施。对在学生上下学的重点时段、重点路段,则加强警力,加大执法力度,从严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,对超员的学生立即安排有营运资质的客车转送到目的地;区县大队还加强对县、乡道路的巡逻和管控,对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搭载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罚。同时,他们还对违法校车及时向校方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。一个月来,全市共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700余起,查扣“黑校车”42辆。
通过集中整治,全市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有了较大改观,校车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。但“黑校车”尚未彻底根除,其原因是“黑校车”更换频繁,又因害怕被查扣,时常与交警打游击,给校车交通管理带来很大难度,同时一些学校和学生家长出于各种原因,仍在包租和雇佣“黑校车”接送学生。交警部门希望,学校领导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行动起来,齐抓共管,共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,让“祖国花朵”的求学路平平安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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